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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协议
【VIP】会员服务协议内容
1.接受条款
欢迎使用校企通平台(以下简称“校企通”或“服务提供方”)VIP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校企通就使用服务所达成的协议。一旦您使用了该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权使用该服务。当您完成注册并点击本协议下方"同意"键或实际已使用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理解协议内容并同意受服务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校企通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会员服务条款和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各项规则、制度等。
校企通有权随时修改和(或)补充前述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其网站,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在校企通修改服务条款后,您继续使用服务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除非得到校企通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本协议中,使用VIP服务的用户均简称为"VIP会员"或“您”。
2.服务
2.1您订购的本服务,包含以下功能(下述功能随时可能因校企通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a) 身份认证:
如您是企业用户:
则将由校企通或校企通指定的第三方核实有关您在申请服务时的如下信息:
ⅰ.登记的公司在工商部门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注册记录;
ⅱ.所登记的联系人在公司的业务身份属实;
ⅲ.所登记的联系人获得公司授权购买和使用服务。
如您是个人用户 :
则将由校企通或校企通指定的第三方核实有关您在申请服务时的如下信息:
ⅰ.提供的中国居民身份证信息;
ⅱ.提供的银行卡信息。
无论您是企业用户或是个人用户,校企通均有权了解您的其他信息的合理性,您应履行配合义务,否则,校企通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同样,服务期内,您应始终保持您的主体身份真实、合法、有效,若您的第(ⅰ)项认证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您应及时通知校企通并支付相关费用(详见网站说明)后,仍须依程序再次认证核实。若您为企业用户,当您所登记的联系人发生变更,您应保证变更后的联系人仍须为您的企业员工且业务身份属实,您同意授权变更后的联系人继续使用VIP服务。您同意为您的未及时通知或更新等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给校企通(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您同意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
(b) 校企通活动记录:
即您在校企通的交易信息和行为的记录的提供。
(c)证书及荣誉:
即由校企通提供空间,通过校企通提供的技术服务,您可自行展示各类证书、资格或荣誉,但您应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d) 资信参考人:
即由校企通提供空间,通过校企通提供的技术服务,您可自行张贴您的商业伙伴的推荐和评价。
(e) 会员评价:
即由校企通提供空间,通过校企通提供的技术服务,您可对与您有真实业务关系的其他校企通会员进行评论和反馈,但您应保证该等评论和反馈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f) 发布、优化信息及信息进入搜索页面:
即由校企通提供空间,通过校企通的技术服务,您可自行张贴您的商业信息,包括其文字描述、图片或照片说明,并可以通过校企通提供的技术服务对该等信息以及您在校企通专用网址首页、主题、相册、橱窗、海报实现更生动、更个性的展示。其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信息(不超过5000条)通过本服务可进入校企通搜索结果页面。但校企通不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或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g) 查阅或订阅校企通的信息:
即您有权通过访问校企通、接收电子邮件的方式查看或订阅其他会员或VIP会员在校企通发布的各类信息;但校企通不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或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h) 通过校企通的技术服务,您可识别您在校企通专用网址的访客及访客意向度,您可向有意向的访客主动发起沟通邀请;您可以分析访客访问时段、所在区域、访问渠道;通过对访客的分析,辅助您对符合条件的访客进行营销跟进,为您定期匹配符合特定条件的潜在买家,辅助您对这些潜在买家进行营销推广。
(i) 通过校企通的技术服务,您可实现询盘的创建和管理,设置询盘提醒。
(g) 通过校企通的技术服务,可直观展示您使用效果及变化趋势,并进行分析及提出改进建议。
(k) 通过校企通的技术服务,您可查看校企通上的相关行业市场行情、被关注产品排行榜。
您同意自行承担由于使用服务所获知信息而产生的全部商业风险。校企通确认服务的上述功能构成本协议所述服务的主要部分,该服务未得到会员的同意前不会全部终止或全部变更,但本协议约定情形出现的除外。
2.2 本服务仅向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的主体提供,故您若为企业用户,则您须为商业或经济组织(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或经营性个人(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具有独立的名称、地址并能够通过企业身份认证的主体;若您为个人用户,则您须应确认本人已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能够通过认证人的认证。
2.3 在校企通收到您的付款及您已被确认通过身份认证后,您将成为VIP会员。校企通将通过您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您,您的服务将自收到该邮件的之日起生效。
2.4 如您所提供的资料有误或资料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获认证通过的,您可以在修改资料后要求再次认证,但再次认证的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由您自行承担,并根据本协议5.1条程序付款。如未付清款项或您所提供的资料无法通过认证的,您将收到校企通的邮件通知和退款。退款为扣除认证、再次认证的费用及相关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认证、再次认证费及相关服务费标准详见网站说明)。
2.5 校企通根据会员帐号和其密码确认使用服务的会员的身份。VIP会员理解并明确表示通过其会员帐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资料、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其他服务等)均应被视为VIP会员行为,其法律后果由VIP会员承担。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帐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包括遗失承担责任。会员承诺,其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校企通。会员在此同意并确认,校企通对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2.6 在服务期满前,如您希望变更或事实上已经变更已获认证和查证的信息,则应在认证信息第(ⅰ)项发生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向校企通提交"信息变更的再次认证申请"并付清相关费用后,将得到再次认证。您同意对您所提供的变更后的信息负全部责任,并同意按本协议5.1条程序付款。如您未及时提交变更信息或未付清款项或所变更信息未经认证通过,则校企通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中止、终止您的帐号,中止期间服务期不予顺延,终止服务则校企通有权不予退还服务费用。
2.7 校企通将为每一位VIP会员提供专用网址。VIP会员的专用网址将包含VIP会员的诚信档案。VIP会员可将上述联系方式告知第三人,VIP会员在此授权校企通发布、并同意校企通向通过该专用网址进入的任何人开放信息。
2.8 校企通、其合作伙伴对VIP会员使用服务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保证和承诺。此外,身份认证和查证仅表明认证及查证当时的情况,对此后的变更,校企通不应负责。
2.9 校企通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校企通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校企通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VIP会员同意仅为与第三方间进行商务沟通或与其他会员联络的目的而使用校企通的服务。VIP会员在此同意校企通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会员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3.所购服务期限
3.1 VIP服务有效期一年,自服务开通日起算。会员凡购买VIP服务,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2 若校企通在服务期满之日前未收到会员全部的续订款,则其VIP服务将不需事先通知而被立即终止。
3.3 本协议所述服务仅在校企通简体中文网站范围内有效。校企通简体中文网站范围是指37tong.com、37tong.cn和37tong.net及其所有下级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和这些网站的所属网页。
4.续签
4.1 VIP会员购买服务满一年,可于服务届满前向校企通提出续签服务申请,但是否被接受须以校企通意见为准。
4.2 续签会员须在经校企通接受以后并在原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前,向校企通全额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企业会员并须重新进行企业身份认证。
4.3续签个人会员应在服务期满以前向校企通全额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本协议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自动延续一年。续签企业会员通过企业身份认证后,本协议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自动延续一年。续签企业会员如未通过企业身份认证,按本协议2.4款执行。
5.服务费
5.1 接受服务所需支付的服务费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的费用将通过电汇、会员的信用卡或其它校企通接受的方式事先支付。会员所支付的可以是人民币,或其它经校企通许可的货币,同时除本协议2.4款所述的情况外,所有的付款均不作退还。您应在接受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方式向校企通支付全部款项。
5.2 上述服务费不包含其它任何税款、费用或相关邮寄、装卸等支出,否则会员应补足付款或自行支付该费用。
5.3 校企通保留随时单方修改价格构成和支付条件的权利,并至少提前14天通知会员。
5.4 会员在服务开通到期满续约之前,不受在此期间校企通调整服务价格的影响。
6.VIP会员的义务。
6.1 VIP会员在此声明、保证并同意:
(a)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包括会员自身及会员的资信参考人的相关资料;
(b)维护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
会员在此授予校企通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全球的和免费的使用许可权,包括其代理人,雇员,服务提供商和其他提供必要技术和服务的合作人(包括但不限于认证人),即,其有权使用会员根据本协议和校企通会员服务协议所述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会员进一步同意其一旦将信息或资料在使用服务时提供,则表示同意放弃对此信息或资料所享有的版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如果会员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完全,或校企通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则校企通有权中止或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并拒绝会员使用任何现有的服务及以后可能提供的功能或服务。
6.2 VIP会员在此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产品不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欺诈、提供虚假要约、销售或试图销售假冒伪劣及盗窃的物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销售及推广的物品;
(b) 侵犯或教唆他人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利;
(c)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出口限制,消费者保护,不正当竞争和歧视或虚假广告);
(d) 侮辱、诽谤,恐吓或非法骚扰等内容;
(e) 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种族,性别,地区,民族,生理残疾等歧视性或倾向性内容 ;
(g) 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6.3 VIP会员根据本协议使用服务所发布的任何信息或提供的任何资料都必须符合校企通当时及此后公示的发布须知及相关文字说明。
6.4 VIP会员同意仅为本人与第三方间进行真实的商务沟通或与其他会员联络的目的而使用校企通的服务,同意不以各种形式从事信息代理、中介等,否则,校企通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返服务费。校企通保留追究违约会员相关责任的权利。
6.5VIP会员进一步声明,保证并同意其以商业伙伴名义所提供,张贴的信息,应事先得到该商业伙伴许可并同意如下:
(a) 作为VIP会员的资信参考人;
(b) 张贴其具体的联系方式,推荐信和评论;
(c) 使第三方可与之联系并确认该评述。会员进一步保证推荐人评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放弃在第三方与会员的商业推荐人联系前须事先征得会员同意的权利。
VIP会员同意并接受校企通无须时时监控会员通过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编辑调整。校企通对VIP会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和评述不作确认,检验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保证。每一个VIP会员都必须单独地为其通信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并对其提供的资料、信息或评述负全部责任。同时,校企通保留删除依据其自行判断确认具有违法性或违反本协议或校企通会员服务协议而可能致使校企通因此承担责任的任何内容。
同时,VIP会员同意对因违反本协议或会员服务条款使用服务,而校企通未能及时张贴或删除该信息所致使的任何损失,包括其公司,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包括相关律师费,诉讼费等。VIP会员进一步同意,校企通没有义务,也不应对会员或第三方所张贴或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误导、欺诈、诽谤、侵权或违法负责。如VIP会员因此而遭受损失,则应由VIP会员自行向张贴人要求赔偿,VIP会员放弃追究校企通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或校企通的其它许可,VIP会员有权使用校企通提供数据库和列表等技术服务。除此以外,其它使用或试图使用校企通的各种目录,数据库和列表用作商业性目的或复制,抄袭,进行大规模促销(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邮件等)或其它未经许可的目的,将被强行禁止。
7.诚信经营
7.1 VIP会员承诺,其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在VIP服务期内,如VIP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完全同意校企通有权立即单方给与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公示、限权、终止服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会员限权期间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VIP服务费、黄金展位服务费、网销宝服务费等,下同)照常计算,且服务期不予延长。被终止服务的会员将在校企通网站上进行通告,校企通无需退还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同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a) 涉嫌利用服务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校企通有权单方对此做出认定);
(b) 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有未按约定发货、未按约定付款或所发货物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交货期迟延等违约行为,或称其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产品的行为,且未能在校企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了证据,但未能充分证明其不存在上述行为的;
(c) 未经校企通书面同意,擅自许可他人使用VIP服务或擅自将VIP服务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和密码,或擅自将其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或售卖或要约售卖其通过VIP服务获知的买家及买家询盘等相关商业信息的 ;
(d) 利用VIP服务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校企通网站或校企通网站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校企通网站的正常运行的;
(e)存在校企通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其他约定或网站规则的。
7.2 VIP会员理解并同意,诚信经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VIP当前服务期、VIP以前服务期、使用VIP服务、非使用VIP服务。
8.服务的终止
8.1 校企通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拒绝会员的订购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
(a) 会员违反了本协议或会员服务协议的任一条款;
(b) 校企通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无法确认会员提供的注册登记资料或身份信息;
(c) 根据本协议第3.2款和第5条而终止服务;
(d) 对于隐瞒其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会员,校企通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8.2 如协议一方,除为重组或兼并的目的外,通过决议或由法院判令解散,则接收方或指定的债权人代表有权经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8.3协议期内,在会员被第三方多次投诉等合理情形下,为避免会员及校企通的损失,校企通有权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会员后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会员处时终止。合同解除后,会员有权凭校企通就本合同开具的发票原件及退款申请要求校企通退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至会员名下的指定账号。
9.有限责任
9.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校企通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校企通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9.2 使用本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用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会员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校企通对VIP会员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校企通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9.3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校企通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9.4 每一个用户均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用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校企通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每一个用户均同意校企通不对任何其他人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全部承担。
9.5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校企通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该条款可以扩展到法律所排斥的或不受法律约束的范畴:
(a) 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
(b) 通过本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c)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d)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e) 其它因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9.6 无论何种情形,会员同意校企通对会员使用服务所致的损害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会员当年度实际所支付的服务费。
10.知识产权
10.1 校企通公司是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服务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服务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将由校企通公司保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校企通公司保留。
10.2 校企通,37tong.com,37tong.cn,37tong.net,VIP及相关的标识和徵记是校企通公司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10.3未经校企通许可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校企通及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企业字号、商标、LOGO、活动品牌等内容从事任何活动,否则校企通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11.其他
11.1 本协议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1.2 本协议将受中国法律约束,并受北京翼橙集团旗下长沙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3 当事人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1.5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1.6 校企通于会员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会员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2.特别声明
12.1本协议项下的VIP服务指校企通平台(以下简称“校企通”)提供的,基于校企通平台的许可及相关技术服务。
12.2在提及知识产权时,“校企通”同时包括了校企通平台的母公司及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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