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致远律师,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1993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小数百个案例。
1998年,香港刚刚回归,钟律师就成功代理一家香港公司在长沙市中院申请承认香港高等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案,结案后他著写的《湖南省首例申请承认香港高等法院生效判决书代理始末》一文在《中国司法》发表以后 ,受到广东省高院和香港法学界重视,也为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了案例依据。该文至今仍然被一些法学院学生写博士、硕士论文而引证。
2000年元月,道县柑子园乡一位农民因为82元“乡统筹款”争议,被干警开枪打伤一案,找到钟律师代理,有关调查材料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批示后,永州市公安局长、道县县委书记、开枪干警都受到了严肃处理;受伤农民得到了国家赔偿。该事件被新华社通稿报道。钟律师的事迹当年就在长沙市的报纸上有过专门报道。
钟律师代理的“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作为被告人曾爱云的辩护人,从2005年6月开始至今九年多,一直坚持做无罪辩护,直到引起中央政法委的高度重视。该案于2013年4月17日在湘潭市中院开庭,为多家报纸和全国各大门户网站报道,影响很大。办理这样的案子,既要有毅力,又要承受很大的压力,还要有领导重视。这是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的。
当然,钟律师20余年办理的大量离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专利权、知识产权纠纷、借款纠纷,一般刑事辩护案例等等是不会被媒体关注的。但是,平常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是钟律师能够处理好大案要案的基本素质。疑难、复杂的案子找钟律师,应该是你不错的选择。
钟致远律师与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不但是多家银行、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了长沙市系列有影响的房地产、信用证和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天天有律师专门接待各界朋友关于刑事案件、商务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和劳动、医疗、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来访来电咨询。
执业机构: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长沙市香樟路778号万树丹堤小区5栋22楼(师家老屋公交站)
注:在雨花区政府南大门对面,有8、63、124、135、146、147、159、601、802、805、旅2路公交车经过或者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