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灯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省群众基础最深厚、流布范围最广泛的地方剧种。
贵州省花灯剧院成立于1956年,作为贵州现存唯一的花灯艺术演出院团,对贵州花灯的传承和保护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010年,剧院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单位;2014年剧院荣获全国地方戏重点院团。根据贵州省编委的批复,省花灯剧团还兼挂贵州省民族乐团,承担着传承、弘扬贵州民族音乐的重任。
建院以来,剧院以传承和推广贵州花灯、繁荣贵州民族民间艺术为宗旨和职责,创作演出了许多深受观众喜爱的作品。创作演出的数百部优秀的剧(节)目,曾多次在全国、全省性赛事上获奖,为贵州各族人民争得了荣誉,大大提升了贵州花灯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剧团还培养造就了不少优秀文艺人才,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其中有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艺术家;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省“四个一批”人才;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有全国文化先进工作者;有全国地方戏曲调演优秀表演者、优秀伴唱者、优秀舞美设计者、优秀音乐创作者;有中国戏剧文学奖获得者;有全国声乐、舞蹈、小品、器乐大赛的金、银、铜奖者。在众多艺术家的带领下,贵州省花灯剧院的业务建设正积极努力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