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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开,该文件从2022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4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开,该文件从2022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发布时间: 2022-04-22 阅读:(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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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开,该文件从2022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
4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开,该文件从2022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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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延迟

《通知》要求,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登记入学。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

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制定小学入学实施细则,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

小学入学报名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合同。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注册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规范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单校划片(含对口升学、配套入学)、多校划片等方式入学。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长沙高新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中心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含对口升学、配套入学)、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目前,高新区全区、岳麓区和雨花区部分区域采用对口升学方式入学。如雨花区跳马镇佳兆小学、金屏小学、石燕湖小学等14所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石燕湖中学;岳麓区莲花镇五峰小学、云坪小学、莲花镇中心小学等6所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莲花实验中学。

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新批特色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新批特色学校,原有体育学校、艺术学校以及外国语学校严控特色办学规模。特色招生主要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严禁书面测试、文化择优,实行全程录像,加强监督管理。

已批准设立的外国语学校,每个区仅限一校且只限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进行特色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但不足招生计划数200%的,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学生的特色发展状况,确定入围名单(入围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00%)后,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规范楼盘业主子女入学

在规范楼盘业主子女入学上,以单校划片(含对口升学、配套入学)方式就读对应学校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到当年4月15日(含)截止;截止日期之后的,学校当年不再受理入学报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配套入学资格。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自前业主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举例说明,如前业主在2020年9月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则下一个业主至2026年才可以以该房产作为依据,申请(9月)入学。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本招生区域学生入学需求,计划未满可面向本市范围内实行征集志愿招生,不得跨市州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一贯制小学部直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接收全部报名学生后,富余学位可面向本市范围内实行征集志愿招生,征集志愿报名数若大于富余学位数,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本校小学部可设置免试直升计划,直升人数控制在符合直升条件(小学六年均在本校就读且自愿直升)人数的30%以内,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微机派位随机录取。

规范楼盘配套入学

未达配建标准、开发单位以前自身配建的民办学校,招收其对应楼盘业主子女或业主本人,作为遗留问题按照配套入学方式录取,录取人数计入招生计划总数。二手房业主子女配套入学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执行。

民办学校与楼盘开发单位自行签订的业主子女就学协议,不属于配套入学范畴,作为遗留问题解决。2020年5月15日前已购房网签的业主及子女,提交全套资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原有协议安排入学。2020年5月15日后新购房业主及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不得通过办班等变相违规招生

所有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签订协议。招生期间,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普通高中招生入学

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60%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普通高中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6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严禁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内进行“公民同招”。

公办普通高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划定招生范围,保障本地学生入学需求。

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严禁以任何名目跨区县(市)招生。

普高“国际部”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

为规范国际教育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可转入其他学校。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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